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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兴市规范房地产市场再出新政           ★★★ 【字体:
嘉兴市规范房地产市场再出新政
作者:佚名    房地产政策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12/5    

  近日,嘉兴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嘉兴市区房地产销售与经纪行为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地产经纪行为,依法依规从严管理房地产市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有序发展。

  此次《通知》明确要求规范代理机构选择。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的,应当选择依法设立取得营业执照、在行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政府部门备案的符合新建商品房代理销售条件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代理机构销售商品房的销售人员应当持有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证书或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从业服务证。此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代理销售商品房时,要与代理机构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协议),合同中须明确委托销售的范围、权限、佣金结算、再委托销售行为约束等事项。

  与此同时,《通知》还对完善买卖合同委托代理信息作出明确规定,“在房地产经纪机构促成商品房成交,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将代理销售机构的名称与该套商品房销售经纪从业人员的姓名信息准确填写入商品房买卖合同。

  以老百姓买到放心房为目的,新政明确要建立商品房代理销售承诺与信息报送制度。房地产经纪机构受托代理销售商品房的,在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委托合同5个工作日内,应向项目所在地房地产行业主管部门报送代理销售商品房相关信息,一并提交《代理销售商品房承诺书》。代理机构和销售人员相关信息要全部申报录入“嘉兴市房地产经纪行业诚信管理平台”。

  关于如何向购房者告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证明信息,《通知》也给出规定,要求规范书面告知行为。为提升行业诚信度和责任感,新政明确将开展实名从业服务。广大市民可通过扫描服务证二维码核实从业人员相关信息,并查询是否在房地产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据悉,为进一步规范二手房屋交易秩序,嘉兴市建立了二手房交易服务平台。目前,该平台已进入试运行阶段,预计将于9月份正式上线运行。

  新政还提出开展经纪服务评价,进一步规范嘉兴市房地产经纪机构服务行为,健全房地产经纪行业信用管理制度。要求经纪机构在门店醒目位置公示房地产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的“嘉兴市房地产经纪行业诚信管理平台”服务评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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